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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
文章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4-15 09:48:07点击数: 次

关于组织申报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
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大飞机领域重大战略部署,充分集聚全省优势科研力量,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征集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》要求,现组织开展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征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设立,聚焦大飞机基础理论与关键核心技术,支撑 C919、C929 等国产大飞机长远发展。2025 年度联合基金以“重点支持项目”形式实施资助,期限为 4 年,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 260 万元/项。具体凝练钛/铝复合制造、复合材料雷击损伤、激光连接界面,兆瓦级电机绝缘、增强视景系统、多模态感知,积水道面动力学、跨尺度损伤等方向。

二、申报定位与要求

(一)申报定位。紧密围绕大飞机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与科技前沿方向,精准凝练重大科学问题,重点支持大飞机总体设计、气动布局、结构工程、材料研发、机械系统、制造工艺、电气设备、电子信息、控制技术、能源系统及相关交叉学科的基础性、前瞻性、创新性研究。不含航空发动机、通用航空领域相关研究内容。

(二)申报主体要求

1.申报单位须为省管高校、科研院所及大飞机领域相关企

业,鼓励产学研多方协同联合申报,凝练重大科学问题、谋划研究方向。工业和信息化部驻吉相关单位、教育部直属驻吉高校、中国科学院驻吉科研机构及有关中央驻吉企业,须通过其上级单位申报。

2.项目牵头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(职称),同一自然年度内仅限申请1项本联合基金项目,不得重复申报。

3.按照要求,本次指南建议征集严格不支持个人单独报送。

指南建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后方可上报,个人单独报送材料不予受理。

(三)指南建议要求。指南建议须坚持科学精准、特色鲜明、用语规范的原则,突出科学性与创新性,紧密贴合国家大飞机战略需求与产业技术瓶颈,明确研究价值、核心目标及应用导向,确保建议具备可行性和前瞻性。

三、申报组织与方式

(一)申报材料。《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》(附件 1);《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 2)。

(二)时限要求。《指南建议书》《信息汇总表》电子版(《指南建议书》需WORD和PDF两个版本)于2026年4月1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ckeyanchu@163.com,纸质版各一式3份(汇总表学院负责人签字,加盖学院公章)报送至正心楼215。

联 系 人:王冰玉

联系电话:0436-6060176


附件:

1.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书

2.大飞机基础研究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信息汇总表



科研处

2026年4月15日